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0月29日我厅受理2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5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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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 受理日期 |
1 | ******医院医用血管造影用X射线装置(DSA)项目 | 宁夏吴忠市利通区 | ******医院 | ******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10月29日 |
2 | ******医院新增DSA应用项目 |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 | ******医院 | ******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10月29日 |
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宁环办发〔2013〕114号)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
******医院新增DSA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pdf
******医院医用血管造影用 X 射线装置(DS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