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西安镇西安村2025年设施农业拱棚建设项目已由******改革局以海发改发【2025】4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招标人为******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67922.91㎡(约合101.88亩),主要建设内容:新建设施拱棚91座,拱棚总面积50000平方米,拱棚长50-78米、跨度10米、高3.5米;配套2立方米蓄水罐91个。
2.2 建设地点:海原县西安镇西安村。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占地67922.91㎡(约合101.88亩),主要建设内容:新建设施拱棚91座,拱棚总面积50000平方米,拱棚长50-78米、跨度10米、高3.5米;配套2立方米蓄水罐91个。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6日9时00分至2025年3月1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27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宁夏易能智招交易中心(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55号金玉广场A座4楼)。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答疑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答疑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人民政府
地址:海原县西安镇
联系人:马丽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500号清水湾二期18号营业房
联系人:刘林、李霞
电话:0951-******、******
8、投诉举报电话
******管理中心******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