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宁夏赛罗新能源产业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宁夏赛罗新能源产业项目一期工程已由******委员会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1-640912-89-01-92012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组件车间、材料和成品仓库、室外货运流转场地、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危废库、雨水回收设施、配套建设厂区给排水工程、供电等。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2525.90㎡(约78.8亩),总建筑面积25483.16㎡,项目共建设一栋单层丁类厂房建筑和两栋单层门卫建筑。
2.2 建设地点:石嘴山市宁夏平罗县太沙工业园区。
2.3 招标范围:******有限公司宁夏赛罗新能源产业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及施工全过程监理。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设计周期1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一标段为EPC总承包,二标段为监理标段。
2.6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钢结构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监理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项目经理兼任,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主体)必须是施工单位;
(2)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且需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中,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资质等级低的一方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07日20时10分至2025年02月1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2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城关镇锦绣园B4幢办公楼1号
邮 编:753400
联 系 人:杜新乐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中央商务广场1#写字楼3楼
邮 编:750004
联 系 人:马斌、杨文倩
电 话:******
2025年0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