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五金水暖电料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医院五金水暖电料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nxzhx-zbcg[2024]050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元):390000.00元/年
5.最高限价(如有):390000.00元/年
6.采购需求:五金水暖电料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二年(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延续期限为二年, 合同一年一续签)。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等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等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等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资料;
(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书;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2-10至 2024-12-17(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领取。
方式:投标人填写报名回执单并加盖公章,送至招标代理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银盛路208号长城花园南区52号楼307室)或发送至邮箱(******)领取电子招标文件,未提供报名资料的投标单位将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2-311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九龙国际商业广场d2区301号营业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医院官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 ”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联系人:韩雪
地址:固原市西南新区九龙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胡文鹏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银盛路208号长城花园南区52号楼307室
联系方式:******
************71.docx
******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 12 月 10 日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医院五金水暖电料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nxzhx-zbcg[2024]050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元):390000.00元/年
5.最高限价(如有):390000.00元/年
6.采购需求:五金水暖电料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二年(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延续期限为二年, 合同一年一续签)。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等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等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等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资料;
(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书;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2-10至 2024-12-17(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领取。
方式:投标人填写报名回执单并加盖公章,送至招标代理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银盛路208号长城花园南区52号楼307室)或发送至邮箱(******)领取电子招标文件,未提供报名资料的投标单位将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2-311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九龙国际商业广场d2区301号营业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医院官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 ”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联系人:韩雪
地址:固原市西南新区九龙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胡文鹏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银盛路208号长城花园南区52号楼307室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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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