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38线中卫至孟家湾段公路桥梁健康监测设施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道338线中卫至孟家湾段公路桥梁健康监测设施 已由******委员会 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338线中卫至孟家湾段公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1]62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关于国道338线中卫至孟家湾段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宁交函〔2021〕321号)批准,******管理中心******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桥梁健康监测设施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国道338线中卫至孟家湾段公路桥梁健康监测设施
2.2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境内。
2.3 项目概况:本次涉及的G338中孟路桥梁结构监测包括:黑山峡黄河大桥定西(引桥)、跨定武高速分离式立交(桥跨布置为55+100+55,采用预应力混凝土变截面连续梁桥)、沙坡头大桥(桥跨布置为共6联:3*40+4*40+3*40+4*40+3*40+4*40,采用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T梁)、轻便干沟大桥(桥跨布置为30+(45+75+45)m,第1联采用预应力砼(后张)简支T梁,第2联采用悬臂现浇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长流水沟1号大桥(桥跨布置为20+2×30+16×20m,采用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矮T梁)、长流水沟2号桥(桥跨布置为13×30m,采用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T梁)结构健康监测设施等内容。
2.4 招标范围:主要工作内容为:监测系统施工方案编制、系统应用及接入自治区级平台(桥梁健康大数据云平台)、设备采购及安装、系统集成、系统调试、健康监测、数据分析与桥梁健康状况评估、培训及系统维保等工作。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桥梁健康监测项目通过交工验收且运行2年为止,其中监测系统施工期4个月、试运行3个月,运维、监测服务期2年(设置在结构内部的传感器使用寿命不小于10年)。系统运行前5年所有硬件设施的更换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从第6年开始,经管养单位审定同意确需更换的硬件设施,更换的硬件设施费用由管养单位另行结算支付。
2.5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桥梁健康监测项目通过交工验收且运行2年为止,其中监测系统施工期4个月、试运行3个月、运维、监测服务期2年。
2.6 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根据工程特点共划分为1个标段,按标段进行招标,为不见面的电子标。具体标段划分和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标段 | 路段号 | 主要工程内容 |
第1标段 | / | 国道338线中卫至孟家湾段公路桥梁健康监测设施及服务。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健康监测系统施工设计图进行监测系统施工,主要工作内容为:监测系统施工方案编制、系统应用及接入自治区级平台(桥梁健康大数据云平台)、设备采购及安装、系统集成、系统调试、健康监测、数据分析与桥梁健康状况评估、培训及系统维保等工作。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桥梁健康监测项目通过交工验收且运行2年为止,其中监测系统施工期4个月、试运行3个月,运维、监测服务期2年(设置在结构内部的传感器使用寿命不小于10年)。系统运行前5年所有硬件设施的更换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从第6年开始,经管养单位审定同意确需更换的硬件设施,更换的硬件设施费用由管养单位另行结算支付。 |
2.7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2.8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格条件 | 1.非联合体投标: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所有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②投标人必须具备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②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只允许1个联合体主办方和1个成员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单位只允许承担本项目机电安装任务。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均被拒绝; (5)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财务能力 | 投标人在近3年每一年度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 注:①投标截止时间在5月1日之前的,近3年指递交截止时间推算前4年,上一年指递交截止时间推算前2年;投标截止时间在5月1日之后的,近3年指递交截止时间推算前3年,上一年指递交截止时间推算前1年。 ②新成立的单位,提供成立以来至递交截止时间年度的财务情况证明材料。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彩色影印件; ④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可以对本项目投标,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且投标人所提供的财务报表均需满足以上要求; ******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指合并财务会计报表; 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提供证明资料。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近5年(自2020年3月6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 1个大桥及以上规模的公路桥梁结构健康监测业绩。(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业绩要求指联合体牵头人)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交(竣)工验收证书。 注:1.投标人应按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填写所提供的业绩,且提供的每个业绩均应填写,并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交(竣)工验收证书。 2.提供的业绩为分包业绩视为不满足招标的业绩要求,这样的业绩在审查中不予认可。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业绩要求指联合体牵头人。 5.中标后,须向甲方提交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供甲方核查。 |
企业信誉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附承诺函)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的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机电工程)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中被评为 D 级。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主要人员 | 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桥梁隧道专业)。 注:1.“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历表”应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资格证书和公路试验检测工程师或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相关证书的彩色影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2024年9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2.“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资历表”还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交(竣)工验收证书,提供的业绩证明中须有拟委派的对应人员姓名及对应职务; 3.如项目负责人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能够从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未填写在岗要求或未提供承诺证明材料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指联合体牵头人。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所有数量不得超过2家.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②投标人必须具备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②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4)只允许1个联合体主办方和1个成员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单位只允许承担本项目机电安装任务。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均被拒绝;
(9)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按标段进行报名。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88,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 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数字证书受理中心,相关费用请自理。电子交易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00、0951-******。
4.2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5年3月13日18时00分(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4.3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网上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上传递交。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2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CA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锁开标,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半小时携带CA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锁开标。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管理中心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邮政编码:750011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A座7楼
邮政编码:750001
联系人:樊宁坤、柴少芳、郭尧
电话:******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