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004789
项目编号: NXHD【采】2024-104A
项目名称:******法院安防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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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安防改造项目 | ******法院安防改造项目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1 | 详细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 |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若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项目,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参照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实际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12-12 08:30:00 至 2024-12-19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1-02 14: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 12 日08:30至2024年12月 19 日00:00(节假日除外),登录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1)投标人应首先在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里办理注册供应商账号,用账号登录系统完善单位信息(上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要加盖单位公章),待工作人员审核后,投标人用账号登录交易系统,使用西部CA或北京CA绑定CA登录,既可进行网上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系统要求:下载驱动(安装三个程序),配置浏览器,所有操作成功后即可成功报名;具体操作看中世e招供应商技术支持QQ群(******5)群文件手册。 (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者,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制作电子标书等业务,请加入QQ群(******5)进行系统操作及业务咨询。CA锁办理及业务咨询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联系电话:0951-******。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吴忠市红寺堡区弘德街与丹霞路交叉路口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461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任史红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宋泽宁、李洋、穆强
电话: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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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安防改造项目招标文件.pdf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4-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