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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职业技术学校装备制造产业学院大河精工实训基地珩磨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中卫市职业技术学校装备制造产业学院大河精工实训基地珩磨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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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10-23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ZW)******

项目编号: D6405-******000001

项目名称:******学院大河精工实训基地珩磨机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8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学院大河精工实训基地珩磨机采购项目 ******学院大河精工实训基地珩磨机采购项目 金属切削机床 1 详见磋商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8000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8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的规定,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项目主体不可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5)本项目采购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4.1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4.2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应当同时具有与本次采购项目相适应的供货能力和专业施工能力,或者和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4.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主体)必须是设备供应商,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2)组成联合体的一方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如投标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4)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依法享受免税政策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5)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6)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金额罚款200万元以上;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 ”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8)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9)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10-23 11:39:06 至 2024-10-30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1-13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30日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2.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可通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注:①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②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如投标供应商现有CA锁软硬件未升级到最新版******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88、0951-******。 3.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②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流程到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栏下载查询。 4.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中卫市沙坡头区应理南街
       联系方式: 0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博观河大院15#楼01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刘鹏峰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孟庆彤
       电话: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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