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街道安置区住房加固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工程已由******改革局以******街道安置区住房加固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批复(石大发改审发〔2024〕12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拟建项目是对石炭井新华街片区部分房屋及公共建筑进行结构加固、节能保温、屋面保温防水,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2.2 建设地点:******街道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拟建项目是对石炭井新华街片区部分房屋及公共建筑进行结构加固、节能保温、屋面保温防水,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外地企业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6日18:00至2024年10月23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 ,进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进入管理。投标人手中原有的C************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二楼窗口办理,联系电话:******,固定电话:0952-******。
4.3投标人应学习《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手册》,掌握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的操作方法,投标人在系统使用时如有问题应及时向代理公司反映,由代理公司集中与新点公司联系沟通解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4年11月6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庆东街28号
邮编:753000 邮编:753000
联系人:李振 联系人:邓吉雯
电话:0952-****** 电话:******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