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
首页 > 交通工程 > 道路 >

永宁县闽宁镇原隆村葡萄产业生产道路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永宁县闽宁镇原隆村葡萄产业生产道路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时间:
2025-02-24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永宁县闽宁镇原隆村葡萄产业生产道路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宁县闽宁镇原隆村葡萄产业生产道路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管理局以永审服(批) 发【202514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400万元(其中劳务报酬发放166.12万元),剩余资金由东西协作资金和县财政资金进行配套,招标人为******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葡萄产业道路7条,总计长度5372米,道路宽度为7m、8m,总计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35980㎡。路面结构采用5cmAC-13C沥青混凝土+30cm水泥稳定碎石+20cm级配砂砾,道路两侧设置混凝士梯形路缘石,并配套设置标线、警示标柱、标志牌、减速带等安全设施等。

2.2 建设地点:永宁县闽宁镇原隆村

2.3 计划工期:2025年5月-2025年12月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含二级) 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

4.  招标文件的获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  2025 年 3 月 4日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 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 年 3 月 18 日上午 9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人民政府

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闽宁镇

    址:

银川市兴庆区唐徕花园B区唐徕SOHO418

    编:

750100

    编:

750001

  人:

田瑞

  人:

吕亚楠

    话:


    话:

0951-8966297/******

    真:


    真:





2025 2 24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机电设备采购平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转载请必须注明机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注册使用者、商机更精准
姓名:*
手机号:*
验证码:* 发送验证码 已发送(60s)
机构名称:
职位:
供应产品:
评标专家会员
商机会员
供采通会员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请扫码添加客服微信或拨打客服热线 0571-28951270 提升会员等级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