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幼儿园建设项目 已由 ******改革局 以******幼儿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卫沙发改(审批)发〔2024〕2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源于 中央及自治区专项资金和本级财政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 ******教育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2栋幼儿教学生活用房,地上3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070.2平方米;1栋综合教学楼,地上3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890.8平方米;
2.2 建设地点:沙坡头区文昌镇,迎宾大道以东、恒通路以南、山水大院三期以西、滨河北路以北区域;
2.3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要求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1日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教育局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丽景街4号
邮 编:755000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博观河大院15#
邮 编:755000
联 系 人:单晓慧
电 话:095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