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再生资源产业基地废铜、废铝加工配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限公司再生资源产业基地废铜、废铝加工配送项目》进行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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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5月31日-2024年7月0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萍
联系电话:******
验收组结论:项目履行了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所要求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验收组经认真讨论,认为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主体及环保设备正常运行,外排各类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验收报告链接:******/s/1efTe9lN81DkYEE3QiOgUFA 提取码:g667
验收意见链接:******/s/1TVAPHTjBGkD5gQ0BV-cg_Q 提取码:iey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