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X001城隍至田二河段(老荷沙线)建设工程沥青混凝土项目采购公告
本项目汉川X001城隍至田二河段(老荷沙线)建设工程沥青混凝土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汉川X001城隍至田二河段(老荷沙线)建设工程沥青混凝土;
******有限公司 ;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汉川X001城隍至田二河段(老荷沙线)建设工程施工位于汉川市西南侧,路线沿现状老荷沙布设,起点为分水镇X001与S311T字交叉口处(K18+300),沿现状老荷沙线走向,沿途经过分水镇、脉旺镇、沉湖镇、回龙镇、田二河镇合计5个乡镇,终点为与天门市交界处(K44+215.609)。路线全长25.9156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一般路段设计速度60km/h,城镇路段设计速度4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为18/24/32m。本项目估算含税金额为******.28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二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60% ,第二名: 40%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汉川X001城隍至田二河段(老荷沙线)建设工程沥青混凝土123295.18吨;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1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
2.3交货期:合同签订起至项目完工 ;
2.4交货地点:汉川X001城隍至田二河段(老荷沙线)建设工程项目部指定地点;
2.5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要求。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要求应符合项目业主、监理和项目试验检验要求;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的沥青混合料交货检验结果(行规及业内标准);符合《城镇道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及验收规程》(DB42/T 344-2013)。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或沥青混凝土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如生产设备清单等 ;
3.1.3财务要求:/ ;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1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数量50000吨及以上的沥青混合料供货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沥青混合料供货业绩),提供项目发票及收款信息等证明材料;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
3.1.7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3.2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条款规定的要求。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 ;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9月21日至2024年9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6日10时00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上发布。
7、其他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最低价法。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武汉轨道交通7号线三阳路站匠心城·三阳中心F14楼
联 系 人:刘佳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