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营盘镇澜沧江周边历史遗留涉镉等重金属废渣风险管控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兰坪县营盘镇澜沧江周边历史遗留涉镉等重金属废渣风险管控项目(EPC)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有限公司、兰坪县营盘镇残联矿石浓缩厂、兰坪县连城氧化铜加工厂历史遗留涉镉等重金属废渣进行风险管控,废渣管控面积合计约27671.82m2;废渣管控方量合计约153706.5m3;(2)对完成风险管控区域进行植被恢复,植被种植面积27671.82m2;(3)配套废水处理设施,对地块内遗留约1720.25m3酸性废水进行处理并达标回用。(4)废渣风险管控工程完成后进行厂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查明项目区土壤污染状况。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其它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兰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11-13 00: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改革局 ;联系电话:******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兰坪分局 | 经办人: | 和工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吴工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01001 |
标段名称: | 兰坪县营盘镇澜沧江周边历史遗留涉镉等重金属废渣风险管控项目(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1-19 18: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2-03 09:00 |
开标地点: | 兰坪县开标室1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3036.88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设计:完成项目方案优化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任务,提供合格的设计文件并配合招标人取得批准文件和有关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的全部工作;施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完成设计图纸所示范围的采购、施工、安装以及竣工图的编制,配合工程竣工验收、移交、资料归档工作,配合业主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工作,承担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1.设计资质:具备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的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需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4.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其他要求: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应满足《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投入人员必须为本公司在职人员(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所有人员需持证上岗。 |
业绩要求: | / |
其他: | 1.信誉要求:(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有效情况说明或承诺)。(2)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址:******)”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提供未发生上述情况的承诺书,开标时发现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取消投标人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扫描件,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提供资金证明或资信证明。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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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