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机分公司BOG压缩机组配套电机采购项目需求2台高压防爆异步电动机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机分公司BOG压缩机组配套电机采购项目需求2台高压防爆异步电动机(WZ******-2901-353-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压防爆异步电动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VPI成套设备(浸漆罐直径4米以上),投标商提供实物照片、固定资产编号、合同复印件。
3.1.7 投标商提供的产品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允许正偏离),投标商需提报由法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3.1.8 投标商提供由法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函:须承诺所投所有标的物满足《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0254-2013)的二级能效限定值标准要求(非标准内的型号除外),承诺书中需提供标的物所有投标产品规格电机设计文件或计算书及出厂实验报告加以证明。
3.1.9 防爆电机需执行CNCA-C23-01:2019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投标商需提供投标产品3C产品认证证书,如在招标时未能提供3C产品认证证书,须承诺在电机交货前取得3C产品认证证书,并加盖公司公章。
3.1.10 投标产品至少有5年内(截至本次招标公告首次发布之日)石油化工装置2台及以上的销售业绩。投标商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机型功率不小于本次投标机型的最低功率机型,包括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合同复印件、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
3.1.11 提供标的物中所有防爆电机的防爆合格证(按机座号提供),如在招标时未能提供防爆合格证,须承诺在电机交货前取得防爆合格证,并加盖公司公章;检测机构为国家防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南阳防爆所、天津防爆所、上海煤科院、佳木斯防爆电机研究所等权威机构。
******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或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为AA级以上。
3.1.13 投标商须为商标的合法持有人,须是有能力自行完成电动机生产制造、机组系统集成、联机测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电动机制造商。投标人应承诺负责外购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总成、试运开车、联机测试、长期运行服务及备件供应保障。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及联合体投标。
3.1.14 投标人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真实、有效。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或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1.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7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5日 8:00时至2024年1月22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25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5日09:00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远程投标无需到现场)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01月25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3)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
7. 联系方式